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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於109年5月公告「桃園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自行實施都市更新補助計畫」,實施至今已核定補助3個海砂屋社區共計1,005萬3,000元,今年更進一步擴大補助範圍,期盼能協助桃園市境內危險建築物加速重建,以維護民眾居住安全。
住宅發展處表示,原本補助計畫補助對象是以經完成鑑定之海砂屋社區為主,但考量近年來地震造成的危害多屬老舊複合式或耐震能力不足之建築物,故由市府建置桃園市境內危險建築物清冊,並一併納入都市更新補助對象。
住宅發展處說明,為鼓勵列於危險建築物清冊之社區採自主更新辦理重建,申請資格以都市更新會為限;補助內容包含更新會行政作業費、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費用,將有助於減輕重建前規劃作業費用負擔。
住宅發展處強調,該補助計畫是中央與地方雙管齊下,民眾須先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申請中央補助並獲核准函,才能申請該補助計畫;補助金額則是依中央核定補助金額,再由市府加碼相同經費補助,惟其補助金額上限不逾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規劃總經費之45%。
若民眾想進一步瞭解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都市更新科→桃園市危險建築物自行實施都市更新補助計畫,查閱相關資訊,或電洽市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32-4700分機310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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