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日前根據水環境巡守隊通報,在觀音鄉查獲白玉砂石場沒有廢水排放許可以暗管偷排廢水,環保局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裁罰6至60萬元。
桃園縣政府環保局長陳世偉感謝全民做環保,在這段期間有很多熱心民眾循各種途徑,提供污染事實和線索,讓環保局稽查人員得以在最短時間抵達污染現場展開稽查作業;儘管相關事證已經消散,稽查人員還是依據有限的線索,全力進行稽查作業。
觀音廣興村水環境巡守隊日前向環保局通報,指稱觀音鄉大堀溪遭到污染,有深黃色的廢水流入溪中。環保局稽查人員接獲通報後半個小時左右抵達污染現場,發現滾滾黃色溪水持續流入大堀溪,當場循線追查到位於觀音鄉白玉村的白玉砂石場,將洗砂石的廢水,以暗管偷排到大堀溪。雖然環保局稽查人員抵達砂石場時,砂石場已經將第2沈殿池的控制開關關閉。但稽查人員要求廠方人員將開關打開,讓廢水排放,結果當場發現砂石場內的廢水即由涵管流入大堀溪。證據確鑿下,廠方人員坦承污染事實。
由於白玉砂石場屬事業單位,未取得排放許可即將廢水排放到地面水體,環保局稽查人員除現場檢測排放廢水,並採樣帶回檢測,由於這項行為,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裁罰基準,將依檢測結果和裁罰基準,決定裁罰金額,但至少將罰處6萬元。
環保局並要求白玉砂石場在4月18日下午5點前限期完成改善,停止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否則將採取按日連罰。
圖說:觀音白玉砂石場暗管偷排,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當場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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