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歷經將近15年的前桃園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員工職業病集體訴訟,昨日上午由台北地院宣判自救會勝訴,RCA、美商奇異公司、法商湯姆笙公司須賠償5億6445萬元。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這對自救會而言,是遲來的正義,司法終於還給受害員RCA員工ㄧ個公道,但對於判賠金額不到求償金額的1/4,感到非常遺憾!未來RCA員工如果繼續上訴,訴訟中需要提供資料,市府會提供協助。市府將以高標準把關持續督促RCA公司持續完成污染場址的改善,在所有的爭議未解決前,不會同意土地變更,並加強轄內污染預防工作,以避免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環保局表示,位於桃園市省道台一線上的前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桃園廠(RCA公司),於93年被政府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經多次審查後於98年核定整治計畫,開始進行改善,目前土壤已完成整治。地下水部分,場區內含氯污染物質已清除約90%,截至103年12月止,場址內51口監測井,僅5口地下水井超過污染管制標準,整治有初步成果,目前仍在進行中。而RCA場址周界及場外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共設置29口監測井,其中8口監測井污染物仍超過管制標準,市府會督促RCA公司提出更積極的作法,加速整治作業進行。

 

環保局針對RCA整治工作每兩週至少進行查核、巡檢,並每半年檢測場址外之地下水狀況,以掌握場址外之污染情形,確保民眾之健康安全風險。同時,為保護該區域民眾等敏感受體健康風險,已限制管制區內使用地下水,整治尚未完成之前,會持續監控,用風險溝通的方式讓民眾對於地下水能有正確的使用觀念。

 

未來,市府會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一個監督者的角色,定期巡查督導,掌握轄內事業用地之土壤品質狀況,並要求土地關係人重視其事業用地,一旦發現工廠有污染之虞者,環保局將立即進行追查。此外,市府也成立產業輔導團,提供事業製程減廢、處理設施改善與最佳化等工作,協助廠商導入清潔生產評估系統,綠色工廠標章或清潔生產評估,以建立工廠綠色新標準,希望藉由源頭管制與後端輔導的方式,讓RCA這個不幸的事件,不再出現在這片土地上。

 

圖說;位於桃園市省道台一線上的前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桃園廠(RCA公司),於93年被政府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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