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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家有2歲以下幼兒之未就業家庭,申請育兒津貼手腳要快,只要在今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審核通過最多追溯至101年1月1日核發,如果7月才提出申請,就只能從申請日核發補助,無法進行回溯,因此符合條件之未就業家庭,請把握時間,儘快於6月底前提出申請。
  

桃園縣初估符合申請條件人數約有14,000人,截至5月30日止全縣各公所受理申請共10,908人提出,尚有3,000人未提出申請,社會局呼籲家有2歲以下兒童家庭,父母一方因育兒需要而未能就業且最近一年收入未達綜合所得稅20%者,請儘速備妥申請表,以郵遞或親洽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辦。經審核通過之家庭,低收入戶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中低收入戶兒童每月4,000元,收入未達綜合所得稅20%之一般家庭兒童每月2,500元。但已領有政府其他類似補助或津貼,則不得重複領取或補足差額。
  

民眾對於申請條件或內容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縣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聯絡電話:03-3322101#6318~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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