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前日發揮鬥智的稽查精神,分別查獲大園工業區皓城工業和建鴻工業兩家公司,將未妥善處理的酸鹼廢水,直接排入老街溪,嚴重污染水體水質,環保局除限期改善,並依新修的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
環保局表示,大園工業區內許多工廠,當初設廠時的廢水放流口都集中設在老街溪畔,若多家工廠同時排放廢水,偶有不肖業者將污染的廢水滲雜其中,利用機會魚目混珠偷排廢水,造成稽查作業的諸多困擾。
設廠大園一期工業區內的皓城工業公司及建鴻工業公司,分別從事電鍍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證,卻未依規定妥善處理廢水,直接排出廠外,經環保局稽查人員在放流口採樣檢測,酸鹼值分別為4.5及9.7,均超出放流水標準。
環保局指出,皓城工業公司係委託廣威環保公司代操作廢水處理設施。環保局稽查人員經過蒐證,業者在偷排廢水前,都會先派員在工業區入口處把風,一旦發現環保局稽查車輛,立即以手機通報廠內操作人員停止排放,行徑非常惡劣。環保局經過長期跟監蒐證,熟悉皓城工業公司操作習性後,於日前進廠稽查,發現該廠廢水貯存槽已有八分滿,研判廠方隨時都有可能進行廢水排放,乃在稽查後於廠方廢水放流口附近徹夜守候埋伏,終於發現該廠放流口排出大量金黃色未經處理的電鍍廢水,立即進廠稽查蒐證,採樣檢測,測出水質ph4.5 ,屬酸性廢水,確認偷排未經處理之廢水,該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告發處分;並採樣檢測懸浮固體、氯鹽、化學需氧量及重金屬等項目,待檢測報告數據,再依裁罰基準裁罰,而依據新修訂的裁罰基準,將不再有上限的罰處限制。
環保局稽查科林立昌科長表示,吳志揚縣長一再宣示,桃園縣歡迎兼顧環保和永續經營的業者到桃園設廠,但對於惡意污染環境的廠商,則採取嚴查重罰。尤其是規避稽查而花招百出的廠商,或是受委託代操作的業者,環保局一定會依環保新修訂的裁罰標準,從重罰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損及商譽,且遭按日連罰和停工處分。
圖說:桃園縣環保局與不肖業者鬥智抓污染,告發大園皓城、建鴻工業廢水污染老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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