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日前在夜間運用紅外線熱顯像科技儀器,查獲中壢市大鐘印染股份公司中壢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逕行操作。同時也再度查獲楊梅幼獅擴大工業區佳豐餐飲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限期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在未取得排放許可前不得排放廢水,否則除按次處罰,情節嚴重飭令停業或停工。
 

 環保局指出,大鐘印染公司中壢廠屢遭民眾陳情有排放惡臭污染空氣,為規避稽查該廠燃燒廢木材鍋爐白天停用,以燒重油之鍋爐為主,經該局空保科與稽查科長期監控並聯合稽查,利用紅外線熱顯像科技儀器,對該廠煙囪進行檢測,發現煙囪出口正進行排放廢氣,立即入廠以查核水污染設備,發現該公司正使用未經許可之燃燒廢材鍋爐產生蒸氣,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環保局除依法告發處分,要求該廠之燃燒廢木材鍋爐立即停止操作外,並限期於102年2月14日前改善完成。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最高將處100萬元罰款。
  

另,環保局近期又再度接獲民眾陳情指稱,楊梅市高青路段旁的東明溪常有不明廢水排入,不但造成惡臭,且嚴重污染水體水質,因為東明溪是楊梅地區農田灌溉的重要水源,廢水不但污染環境,影響民眾生活,更會影響農作物品質。環保局獲報後非常重視,立即組成稽查專案,全力查緝污染元凶,巡查時,發現楊梅擴大工業區排水涵管流出有不明灰色廢水,隨即循水路往上游追查,鎖定從事便當業的佳豐餐飲服務公司涉有重嫌。環保局前於今年9月即已查獲該公司未取得許可偷排廢水,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重罰27萬元。 
     

   環保局稽查科長林立昌表示,佳豐公司若再未經許可繼續偷排廢水,不排除派員駐廠深度稽查,並引用行政罰法追討不當得利,將過去工廠為了節省成本,未妥善處理廢水所節省的花費,全數追討回來。
  

環保局籲請所有關心環境的民眾,多加利用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及縣府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3354943,共同打擊污染犯罪,共同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


圖說:1、桃園縣環保局再度查獲楊梅佳豐餐飲偷排廢水污染東明溪。
     

 2、環保局利用紅外線熱顯像科技儀器,稽查大鐘印染公司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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