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在石門水庫大漢溪旁違建生存達三十年以上的原住民崁津及撒烏瓦知部落,三十日上午由縣長吳志揚主持通電儀式,等於已同意兩部落的原住民定居,由於兩部落並沒有門牌,吳志揚允諾將儘快設法解決,至於兩部落被質疑因位於大漢溪旁,一旦颱風過境或大豪雨來襲恐遭洪水之患,影響安全,吳志揚也表示會請水務局設法解決,讓兩部落的原住民能安居樂業,無憂無慮的在該處生活。
 

 

據悉,目前在崁津部落獲得通電者有三十七戶,撒烏瓦知部落十三戶,總共五十戶,而日後如有人在該處搭建房屋,而申請供電,將不會獲得允許,也就是說,兩部落僅能有五十戶獲得通電,否則強會遭水務局強制拆除。
 

 

據指出,三十日的通電議式,是於上午九時三十分許進行,由縣長吳志揚主持,包括原住民縣議員陳泰宇、吳春芳、洪國治、鎮代林志強、原民局長林誠榮以及當地民眾近百人參與,場面熱烈。
 

 

吳志揚表示,兩部落的原住民,大部分來自花蓮縣和台東縣,雖然從事各種行業,但主要是應該看上大漢溪的美景,而搬遷過來,可見他們對於大溪是有相當感情。而他也認為大漢溪兩岸風景優美,發展不應該受到限制,雖然他們位於行水區內,因為過去被質疑佔用河川公地,而且一旦遇到洪水就會被強制搬遷,但隨著通電儀式後,將會為求解解決,至於門牌問題也會儘快處理,同時也請水務局在大漢溪旁興建護堤擋水牆,如此就可以劃出河川行水區域,真正讓他們能真正丹居樂業,確保兩部落的安全。
 

 

縣府原住局長林誠榮則表示,五十戶原住民的申請用電費用,包括拉電表在內才僅一萬三千元,其餘則以台電公務預算處理,原民局些毫未出。
 

 

不過,原民局也表示,目前申請同意給電者僅能五十戶,日後就不會再開放,希望藉由這番美意,能確保原住民的權益,以及落實他們真正愛大溪的美意。

 

圖說:吳志揚(中)也表示兩部落水電民生會再設法解決,讓兩部落的原住民能安居樂業。(記者陳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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