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區民進黨立委候選人鄭寶清昨日早上前往地檢署,按鈴控告國民黨候選人楊麗環散布不實謠言,涉嫌加重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意圖等罪。
鄭寶清表示,打從開始參選,就希望能打一場光明磊落談政見、談抱負、談政策、談願景、論執行力的選戰,無奈對手以抹黑、造謠、到處散播不實流言,選舉用這種作賊喊捉賊腳尾飯的奧步令人痛心疾首,為找回公平正義,因此百般無奈提出告訴。
鄭寶清說,楊麗環的文宣,提及朱立倫非常光碟事件,地檢署已偵查終結,在10年前還我清白,另有關民進黨市長初選一事,更是張冠李戴,移花接木,刻意誤導選民。此舉對個人名譽造成難以評估的傷害。
鄭寶清指出,楊麗環所犯法條: 一:刑法第310條第1項、第2項規定,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被告涉及前述犯行,以不實內容的海報傷害告訴人名譽,故涉嫌刑法第310條第二項加重誹謗罪。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鄭寶清強調,楊麗環明顯使用誹謗與抹黑的手段意圖使鄭寶清不能當選,因此百般無奈地按鈴控告,只求還我一個清白。
圖說:桃園區民進黨立委候選人鄭寶清,赴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國民黨候選人楊麗環散布不實謠言,涉嫌加重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意圖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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