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桃園縣議員1日在縣長吳志揚施政報告中提出,有關桃園縣102年有線電視費率之質疑,桃園縣觀光行銷局指出,102年有線電視費率是經充分討論,費率審核會議時學者專家們兼顧各縣市費率、民眾收視品質等因素,才達成「月繳530元、年繳平均月收費500元」共同決議。
 
觀光行銷局表示,桃園縣政府有線電視費率審核委員會是由10位委員組成,其中僅一位委員是桃園縣府代表,其餘九位代表分別是來自法律、財經及傳播界的專家學者,其中甚至有兩位消基會的律師代表;各委員在去年底的兩次審核會議中充分討論桃園縣消費者權益、訂戶收視權益及品質、他縣市收費狀況後,才達成102年有線電視收費標準的共識決。
 
觀光行銷局強調,102年有線電視收費標準,除須調降10元、每戶月繳上限為530元,對於季繳、半年繳及年繳的預繳收視戶另須給予30元、120元、360元折扣(若以年繳核算,每月平均收費為500元);此外,縣內3家有線業者對於桃園縣登記有案的低收入戶須免收裝機費及免收視費,並提供上網優惠。
  
該次審議會議中同時作成附帶決議,縣內3家有線業102年度數位化普及率應達成NCC要求之比例,有效提升有線電視的收視品質;業者同時須增加製作有關桃園縣文教、旅遊及升格直轄市、航空城等專題報導及節目,運用自製頻道及公用頻道,推廣桃園的特色及整體發展。
 
圖:縣長吳志揚議會施政報告中,提出有關桃園縣102年有線電視費率之情形。(資料畫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的頭像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地方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