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在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五日凌晨遭大火吞噬大溪鎮公所所有的八間看台下店鋪,因司法案卡住一直無法進行處理,加上構成危樓,八間承租人於租約到期後也不再辦理續約,鎮所決定將八間店鋪以及一間廁所打掉做為開放空間之使用,由於該地點就位在和平老街旁,預料將成為遊客至大溪的休息站。
 

據悉,位於大溪鎮中央路看台下的店鋪,是民國六十年間由當時八個商人所建,由建商出錢鎮所出地方式計建造了包括兩間廁所和四十四間店鋪,因為沒有正確名字,而且建造方式正好地處運動場看台下,所以一直沿用看台下店鋪迄今。而建商因與公所打契約,在二十年的契約到期後,無異議將店鋪交由公所處理,改由公所按月收取租金。

 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五日,也就是農曆六月二十五日凌晨三時許,由於店鋪門口因為關聖帝君繞境盛事人潮湧至轉租給一玉米攤做生意,該商人可能太累忘記將超溫的油忘冷卻後再休息,結果不知何故竟發生大火,波及到看台下三十七號至四十四號八家店鋪和一間廁所,而公所、店鋪承租人及該名攤商因該案就一直進入司法程序,加上這些店鋪有三十多歷史,屬於危樓,公所在司法程序未完成,根本不敢改建處理,承租雖不滿也無法解決,至於該名攤商因經濟能力不佳,更無法處理賠償金額。
 

最近該遭燒毀的店鋪公所在法院取得解決辦法,而承租人在租約到期後,也都表達不再續約的意願,因此,公所決定取回後全部打掉,再用來做開放性的空間,目前已進行施工,將來不排除放些桌椅之類供鎮民使用,而該地點就在和平老街旁,一旦改造完成後,也可使遊客在逛老街時能多處休息場所,可謂一舉兩得,至於該改造工程,在五月底或六月間即可完成。

大溪鎮公所所有的八間看台下店鋪,因八間承租人不再辦理續約,鎮所決定八間店鋪以及一間廁所打掉做為開放空間之使用,由於該地點就位在和平老街旁,預料將成為遊客至大溪的休?站。(記者陳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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