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一隊於102年4月間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遭詐騙後,隨即會同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地檢署指揮,中破獲以假冒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龍華詐欺案」為名義的詐騙集團。
 

 該案犯罪嫌疑人謝○吉,綽號「阿吉」,甫自國軍海軍陸戰隊退伍,待業中即被詐騙集團吸收為車手,以指稱被害人帳戶涉嫌詐欺案為由,由大陸地區先以電話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再指派假冒法務部檢察署陳姓專員(即車手謝○吉)交付偽造「臺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管收被害人帳戶之全部金錢,詐騙成功後贓款交由少年張○○(綽號「阿火」)並由少年張○○與大陸詐騙集團拆帳分配。
 

 該案經偵查、蒐證,且有效掌握犯嫌行蹤及平日聚集處所後,於日前兵分多路進行拘提,搜索,順利將主嫌謝○吉、張○榮等2人逮捕到案,並當場查扣詐騙贓款新台幣200萬元及偽造假關防(臺灣省法務部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偽造臺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手機5支等犯罪工具,全案詢問後依刑法詐欺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而被害人簡先生為新北市貢寮區辛苦的漁民,代代辛苦捕魚養家活口,生活簡單與世無爭,當接獲大陸詐騙電話時情急亂了方寸,才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而騙走了畢生積蓄,經警方當場查獲詐騙成員順利取回遭詐騙之新台幣200萬時表示,被詐騙之款項係準備用來購買漁具,維持家中生計所用,一旦被騙,家庭經濟恐怕無法維持,後果不堪想像,對於警方主動積極的辦案精神表示由衷感謝。
  

經方呼籲民眾,勿以任何形式加入詐騙集團,以免遭利用,淪為詐騙集團幫兇,凡是利用醫療院所、警察機關(警察)、檢察署(檢察官)或法院(法官),要求監管、保管您的帳戶或派人收取現金者,就是詐騙,請勿上當,並打165或110查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的頭像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地方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