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接獲民眾通報,大坑溪蘆竹段水質異常混濁,該局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大坑溪旁排水箱涵,排出大量黃色泥漿水。稽查人員隨即著裝,進入箱涵往上游追查,確認該股泥漿水係東騏建設六福段工地排出的工程廢水。環保局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環保局也感謝民眾對維護環境的用心。
環保局指出,東騏建設於六福段新建地下7層地上15層,近500戶的RC建築大樓,雖然已將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環保局備查,卻多次未依許可內容,將廢水經沉沙池過濾後排放,並擅自私接軟管,直接排放廢水至場外溝渠。該局稽查人員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並限期於5月30日前改善完成。另採樣攜回檢測懸浮固體,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加重處罰。
環保局表示,營建工地及土石方堆(棄)置場施工作業時雨水沖刷地表經常造成大量泥砂、營養鹽、油脂等污染物流出,造成河川污染,甚至阻塞河道,影響安全,水污染防治法規範營建工地於開挖面或堆置場所,鋪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或導雨設施;並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申報,係以污染預防管理精神,管制營建工地及土石方堆(棄)置場對河川所造成的污染行為。依據現行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業者應於施工前需提出污染削減計畫,採取適當防範措施,以減少施工作業因雨水沖刷地面所夾帶相當量的泥砂及其他污染物,而對未依規定提出計畫採取削減措施且有污染水體的業者也會依法告發處分。
圖說:桃園縣府環保局查獲東騏建設排放泥漿水,環保局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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