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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昨日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重大工程;針對該項工程工地長期未做好污染防制設施,除當場開單告發,並限期改善,期滿仍未完成改善,即採取按日連罰。
  

縣府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雖然這項違反氣污染防制法的罰單,開單對象是桃園縣政府,但是,吳志揚縣長堅持,公務人員一切依法行政;政府機關更應該為民表率。因此,環保局的稽查毋需先向縣長報告,告發縣府也毋需取得縣長的諒解。 
   

縣府環保局表示,桃園縣府辦理的中路地區區段徵收工程,就在縣政府的週邊。這項工程於101年9月起開始動工,申報施工面積合計約98.59公頃,預計於103年6月完工。工程內容包含整地、管線、道路、排水等工程。縣府環保局和附近居民對於該項工程的環境品質,要求非常嚴格。環保局認為,政府工程更應展現桃園縣將升格為直轄市的格局,因而採取強力稽查。歷次稽查,都針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開單告發,並限期改善。但自101年9月開工,至102年5月底止,巡查217次,稽查55次,限期改善件數16件,告發處分件數35件,累計告發金額總計達72萬元。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也不定期派員在桃園縣境內巡查。針對此一工地之環境維護工作非常重視。因此,昨日特別會同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共同稽查第十工區及第十一工區,稽查人員發現,兩處工地違反多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北區環境督察大隊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各裁處4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開始執行改善工作,若限期仍未完成改善,後續將由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罰處分。
  

   環保局籲請所有關心環境民眾,多加利用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及縣府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3354943,共同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


圖說:桃園縣府積極推動之中路計畫區,因工地長期未做好污染防制設施,塵土飛揚,被縣府環保局秉公依法行政,會同環保署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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