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人員日前沿南崁溪流域巡查,行經蘆竹南崁路一段,發現豐磊電子公司放流口排放綠色廢水,稽查人員察覺可疑,立刻採樣檢測pH值4.7,屬酸性廢水,重金屬簡易測試銅含量達10ppm,都不符放流水排放標準,隨即進廠稽查。查獲蘆竹豐磊電子公司未經許可排放酸性廢水,不符放流水標準,污染南崁溪,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至少開罰14萬元,並於放流口加裝電子腳鐐,未取得許可前不得排放廢水。同時檢測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重金屬等,將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處分,最高可罰款60萬元。如經檢測含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負責人將移送法辦,且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表示,豐磊電子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但已於上個月逾期失效,卻仍繼續違法操作,稽查人員立即責令停止排放廢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重罰,並於放流口加裝電子腳鐐嚴密監控,未取得許可前不得排放廢水,違者按次加重處罰。 環保局指出,被告發處分工廠,環保局都會進行複查,並列入優先管制名單,增加稽查頻率。若經認定違規情節重大,將依法勒令停工。如有違反刑法規定,再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追究環保專責人員業務責任,並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廢止專責證書,一旦被廢證,5年內不得再請領。
環保局強調,愛護環境,伸張環保正義,杜絕環境污染行為,是公務人員之職責所在,也是全民的責任。環保局籲請所有關心環境保護的民眾,多加利用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及縣府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3354943,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
圖說:桃園縣府環保局查獲蘆竹豐磊電子排放酸性廢水加裝電子腳鐐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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