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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教育局日前假壽山高中辦理高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之審議會議,本學期新申請個人實驗教育者共四人,連同上學期已申請通過之九人,合計參與本縣高中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已有13人。

 

教育局表示:為落實教育基本法及國民教育法之家長教育選擇權,教育部於民國100年依序頒布「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讓對於因特殊狀況無法到校就學的國中小及高中教育階段的家長,有另一種選擇,維護孩子的受教權。 所謂非學校型態,係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採用實驗課程辦理之教育。

 

目前有三種辦理型態:一、個人實驗教育。二、團體實驗教育。三、機構實驗教育。目前參與本縣實驗教育的家長皆屬第一類,就是過去所稱的「在家自行教育」,以教育階段區分,國中小階段近200 人,高中階段目前有13人,逐年攀升,其中不乏知名國立高中的學生,各因不同的理由提出申請。

 

顯而易見,隨著家長的教育意識逐漸抬頭,不再滿足學校制式化、集體式的教育方式,而願意為孩子打造個別的適性化的實驗教育。 教育局強調,家長為子女申請個人實驗教育,必須要在時限內提出實驗教育計畫,經由縣實驗教育審議會審核通過,方能成為實驗教育的一員,同時必須接受審議委員的訪視,確保實驗教育的品質。

 

部分家長因為孩子行為上的偏差或情緒上的拒絕學習,擔心被通報中輟而表示要申請實驗教育,其實是對實驗教育的誤解。目前申請實驗教育的家長,多集中於都會地區,隨著社會少子化趨勢及家長教育選擇權觀念的提升,預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將更廣為家長接受,對現行學校教育制度是一大挑戰,這個昔日俗稱的「另類教育」將不再「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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