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桃園市府警察局統計去(103)年交通事故,共計發生2萬9,552件有人傷亡的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23人,受傷3萬8,697人。與102年發生2萬6,660件,死亡118人、3萬5,092人受傷比較,發生數增加2,892件(增幅11%),死亡增加5人(增幅4%),受傷增加3,605人(增幅10%)。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去年前10名易肇事路段依序是龜山區萬壽路(241件)、桃園區中山路(206件)、桃園區中正路(174件)、八德區介壽路(173件)、平鎮區金陵路(140件)、平鎮市延平路(135件)、桃園區三民路(124件)、桃園區春日路(123件)、桃園區永安路(119件)、八德區廣福路(111件)。前10名肇事路段當中,除前年第8中壢區中山東路、第10中壢區中華路退出榜外,由桃園區永安路及八德區廣福路取代,其餘8路段持續兩年上榜。而各路段肇事件數均較102年增加,其中,前年第9的平鎮區金陵路,躍升為第5(由97件上升為140件)。
前10名肇事因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5,855件)最多,駕駛人開(騎)車務必專心於道路多變的狀態,其他肇因依序為未依規定讓車(4,445件)、左轉彎未依規定(1,721件)、闖紅燈(930件)、未保持安全間距(762件)、右轉彎未依規定(754件)、迴轉未依規定(751件)、未保持安全距離(697件)、酒後駕車(650件)、變換車道不當(504件)。其肇事因素與102年排序相同,而僅有「酒後駕車」肇事件數較102年減少22件,顯示在警察局強力取締酒駕執法下,已有防制酒駕肇事成效。
而事故發生時段以下午4至6時最多(4,160件),主要原因下班尖峰時間,車流輛大,其次依序是上午8時至10時(3,994件)、6時至8時(3,611件)、晚上6時至8時(3,541件)。
交通警察大隊強調,易肇事路段主要原因是車流量大,而事故原因九成以上是人為因素(違規疏忽)釀成,呼籲用路人養成守法、禮讓的習慣,警局將持續針對易肇事違規行為加強執法,以減少事故發生;同時提醒駕駛人行經車流量較多之路段,應遵守相關設施之規定,不爭道、不搶快,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