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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國防部自107年起實施全募兵制,82年次以前出生之未役役男轉服替代役,而83年次以後役男維持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改為只接受入伍訓練和專長訓練,不用再下部隊。
為集中有效運用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以協助提升社會安全、社會福利、公共服務及產業研發之效能,自107年起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轉服一般替代役(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及公共行政役)或申請服研發替代役至服役完竣,惟為照顧弱勢家庭及落實宗教人權保障,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仍將持續受理符合家庭或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另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除部分以家庭或宗教因素申請服警察、消防替代役外,其餘應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以提升役男軍事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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