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日前於南崁溪流域巡查時,發現蘆竹鄉敬驊企業司廠房後方溝渠上方有一不明塑膠管沿壁而下,正在排放廢水,稽查人員察覺可疑,立即下車採樣檢測,赫然發覺pH值僅有3,屬強酸性廢水,隨即進廠稽查。
稽查人員會同魏姓負責人在廠房四樓發現9個大型塑膠桶,廠方人員正以酸性脫脂劑,從事鋁製品金屬表面清洗去油作業,作業廢水則經由塑膠管直接排入廠外雨水溝,嚴重污染南崁溪,魏姓負責人坦承不諱,偷排廢水。環保局責令立即封管禁排,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至少開罰24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未取得許可前不得排放,若再被查獲排放不合格廢水,立即停工處分,將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處分,最高可罰款60萬元。
環保局強調,對於以未經許可登記之管線排放廢(污)水,或繞過現有處理設備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或處理設備部分或全部未開機、加藥量不足、加水稀釋排放等違規情節重大的工廠,得命其停工(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此外,因偷排廢水而涉及不法利得者,並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追繳,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不肖廠商切勿以身試法挑戰公權力,千萬不要有僥倖投機行為。同時鼓勵民眾,如發現疑似偷排廢水行為,可透過0800-066666報案專線向環保局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圖說: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人員稽查蘆竹鄉敬驊企業,在廠房發現大型塑膠桶,作業廢水則經由塑膠管直接排入廠外雨水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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