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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消防局復興消防分隊於2月28日晚間18點31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報案指稱,有一名陳姓男子與兩名女性友人於當日早上9時攀登北插天山,但卻因下雨天候不佳且未攜帶照明裝備,困於山中請求復興消防隊救援。該分隊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分隊長曹金明、隊員李坤霖、王建文出勤與溪內所楊康雄所長及員警1名共5人前往營救。


 搜救人員依據報案民眾所提供情資,火速趕往山區救援,救難人員從3號登山口入山進行地毯式搜索,以呼喊、吹哨子的方式仔細搜查,中途不時與受困民眾電話聯繫,搜救人員依據情資判斷從該叉路往第1登山口路上往回搜尋,途中依稀聽見民眾呼救聲,此時發現陳姓男子因無照明裝備摸黑走山路,且天雨路滑不慎跌落5米深溪谷,搜救人員立即架繩索下降營救其脫困,陳姓男子除左眉毛上方1處1公分撕裂傷外,幸無大礙,搜救人員欲將傷者送醫處置,但陳姓男子表示要自行返家就醫。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提醒民眾切記「登山安全守則」,並呼籲以下注意事項:一、春夏季節入山時間為5時,出山時間為19時;秋冬季節入山時間5時30分,出山時間為18時,請登山人員應衡量自身體力、腳程與距離,並評估當時天候狀況,注意入山及下山時間之掌握,以免天黑山區視線不佳,造成受傷或迷路意外。二、管制山區,應辦理入山登記,以免觸法。登山應結伴前往,相互照應,不宜有落單情形;考量孩童體耐力,不宜登山太久或入山太深,以免造成大人體能負擔。三、登山務必攜帶必要的急救與求生裝備(如急救包、打火機、燈具、雨具、禦寒衣物等)。四、遇有受傷或迷路意外,應第一時間撥打119/110/112等緊急救援電話,並就地急救或等候救援,不宜在山區慌張亂竄,應保留體力,同時不需到處打電話求援,將手機電力留作與搜救人員緊急聯絡使用。

 

圖說:228有民眾結伴登山因雨迷路受困山中,桃園縣消防局復興消防分隊據報連夜上山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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