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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在升格及航空城等建設利多帶動下,都市中大型廣告物開始充斥於街道上,且今年適逢三合一競選,勢必造成廣告需求大增。
為維護公共安全,且有鑒於一般民眾對於廣告物申請程序較為陌生,桃園縣政府工務局將自3月17日起,於縣府一樓「建築諮詢ALL IN ONE」服務櫃臺,針對大型招牌以及樹立式廣告物以單一窗口方式,主動輔導民眾申請設置許可。
輔導期將從3月17日起至4月18日止,為期一個月,請有需求之民眾主動或於接獲通知後洽縣府一樓「建築諮詢ALL IN ONE」服務櫃臺統一申辦廣告物許可。
工務局呼籲,依據桃園縣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廣告物材質不得為竹架及可燃性構造;以及不得設置於農業、道路(橋樑)、公共設施等不可建築用地,請民眾於輔導期間自行拆除。工務局將在輔導期屆滿後加強廣告物巡查以及違規廣告物強制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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