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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警察分局景福派出所警員周佳毅接到桃園市中正路某手機行店長的電話報案表示,有位客人到店內要賣一支SAMSUNG手機,但是手機裏面的資料看起來似乎不像是他本人所有,員警請該店長勿打草驚蛇,並立即趕往現場。
該男子見員警出現,顯得有點緊張,經盤查為陳○○(38年次),員警詢問其手機來源,他表示是自己的,查閱手機內存檔並無陳男照片,也無法指出照片中人是誰,員警透過手機電話連絡到失主游小姐,她接到警方電話非常驚訝!也才發現手機失竊,還沒報案警察就已經找到了,馬上趕來認領。
據游小姐表示,當日到桃園市成功路的天主教會與教友聚會望彌撒,因為平日都是教友才會進到教會來,所以比較沒有戒心,將皮包掛在椅子上就去跟教友合照,等活動結束要離開時才發現皮包不見了,正要報警就接到警察的電話。
手機行店長則指出,因為陳嫌年齡老邁,且對於手機使用方式及所存檔案都不清楚,顯然並非手機所有人,所以立即報案,員警調閱教會監視器後,陳嫌竊取皮包的過程皆被錄影,他承認影片中人是自己,但是辯稱皮包不是偷的,是路過「撿到」的,裏面有新臺幣6百元及一支手機,他想沒人的所以拿來賣,讓所有人為之哭笑不得。
全案於警詢後,依竊盜罪嫌移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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