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環境污染稽查,不因偏鄉而鬆動,近日分別查獲新屋全六六企業及觀音源昇再生能源科技公司稽查,分別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重罰10萬元,並限期改善,限改期間再有污染,或逾期未改善,將採按次連罰嚴懲。
環保局指出,少數業者選擇偏鄉地區設廠,考量因素之一是人煙稀少,不易遭檢舉,污染稽查頻率較低。事實上,環保局稽查人員並不因地點偏僻,而疏於稽查。環保局稽查人員利用夜間前往新屋全六六企業稽查,在廠外周界就聞到濃濃塑膠臭味,但廠方面對佩掛環保稽查證的稽查人員,一度拒絕開門,在稽查人員警告廠商,規避防礙或拒絕查證將予直接告發,才排除阻礙進廠進行稽查。
進廠後發現作業環境髒亂不堪,雖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卻未開啟正常運作,且該廠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擅自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製程,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責令廠方立即停止作業,於取得許可前不得操作。
另外,環保局將於該廠製程設備架設熱感式電子腳鐐,24小時監控,只要製程啟動,設備升溫,就會立即感應發出訊號,傳送手機簡訊通知稽查人員;掌握第一時間前往稽查,取締違法操作。如再被查獲違法操作,即移送桃園地檢署依法究辦,負責人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
另一家設於觀音鄉桃園科技工業區的源昇再生能源科技公司,從事廢輪胎裂解再利用,稽查人員核對該廠當日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卻登載未作業,涉及操作文件內容登載不實,且未落實防制設備操作維護作業,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重罰10萬元。 環保局提醒業者,切勿以為設廠偏遠地區,就可以不注意污染防治作業或違法操作。否則被稽查取締,仍會遭受重罰處分。
圖說:六六企業廠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擅自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製程,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責令廠方立即停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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