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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臺北關自即日起至2月15日止受理轄管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凡符合條件之報關業者,可於前揭期限內檢具證明文件 ,向該關提出申請。
依據「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經評列為第一、二類 之報關業者,其承受進、出口廠商之委託申報進、出口貨物時,分別按海關進、 出口報單抽驗規定之抽驗比率予以降低,其降低抽驗比率,第一類為26%至50%, 第二類為25%以內;但依規定必驗者,不得降低抽驗比率。本次申請降低抽驗報關貨物之有效期間自104年4月1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
該關表示,「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空白表格可自臺北關 網站(http://taipei.customs.gov.tw/)/申請書表下載/本關提供之申請書表/報關業 設置管理/6、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或撥打服務電話: 03-3834161分機357,該關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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