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有關香港再次檢出臺灣出口的「度小月麻油辣腐乳」違法使用工業色素二甲基黃(dimethyl yellow)一案,桃園市衛生局1月17日接獲新北市通報,當晚立即派員稽查,製作豆干、豆腐及豆腐乳的仁傑食品有限公司。業者提具出貨單承認販售「豆腐」予新北市「四川土產(股)公司」。桃園市衛生局同步回覆新北市衛生局,並協助該局進一步釐清,仁傑食品有限公司是否為「四川土產(股)公司」唯一的豆腐供應商,以及「四川土產(股)公司」除豆腐外是否有使用其他可疑添加物。
衛生局表示,「仁傑食品有限公司」103年11月3日前曾使用「芊鑫乳化劑」製作「生鮮豆干」,11月3日後已改用裕元興業之乳化劑(脂肪酸甘油酯-衛署添輸字第006350號)。由於仁傑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芊鑫乳化劑」,卻未主動通報,衛生局除將依法追究責任外,並同時抽驗該廠103年11月3日前後製作的豆腐乳以及其他豆干、豆腐製品外,並勒令相關產品預防性下架。
另外,由於此次「度小月麻油辣腐乳」含二甲基黃事件,相關業者並不在「芊鑫實業社」問題添加物下游名單中,顯示流向追蹤時可能有業者提供的名單並不盡詳實,亦需相關單位聯手再深入追查。
衛生局提醒桃園市食品製造業者務必主動檢視自家產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如經查證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可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八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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