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合法登記之民宿才能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近年觀光旅遊風景區民宿業者如雨後春筍般林立,而關於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其房屋稅如何核課呢?

 

桃園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以下,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房屋稅部分,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情形屬供自住使用:一、房屋無出租使用。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因此,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且免辦營業登記之房屋,其屬供民宿使用部分,已不符合上開自住房屋規定,應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至屬供自住房屋使用部分,如符合上開自住認定標準之規定,則該部分可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但如鄉村住宅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者,則不適用上述租稅優惠,房屋稅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

 

◎舊車轉送給朋友要記得辦過戶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若車子不使用要將舊車轉送給親朋好友使用,務必要記得去車籍所在地監理站辦理過戶手續,不僅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也避免往後為了稅金的問題傷了彼此和氣。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常為了圖一時方便,沒辦理過戶便直接將舊車轉送給親朋好友,卻忘了車輛所有人仍是自己,等到車子違規使用,或稅單未繳納被裁罰,面對一堆罰單及稅款,甚至因欠稅最後被移送強制執行時,才聲稱車輛已轉送給別人。舊車送人固然好,過戶手續不可少!千萬不要圖一時方便,造成未來的困擾與不便!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的頭像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地方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