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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去年市長選舉期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蕭美琴及市議員楊家俍,指控前縣府桃園航空城公司,涉嫌以公費考察名義帶妻兒出國,以公費核銷,前縣長吳志揚提告包括市長鄭文燦及上述三人誹謗罪和意圖使人不當選,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一行人已盡查證義務,且前縣長吳志揚的財產等屬可受公評之事,將四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針對該不起訴處分,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昨日受訪時表示,從不起訴處分更可讓大眾了解,針對過去舊縣府時代的違失,確實應該查明清楚,桃園航空城公司在103年度之前的經費使用問題,由於有涉及各項爭議,桃園市政府在今年已經完成行政調查,將不合理之處整理清楚,移送廉政署,並且提供予地檢署。
張惇涵指出,目前仍有案件正在司法調查程序中,其間是否有涉及違法情事,市長鄭文燦的態度是,司法應該會、而且也有能力查明清楚,釐清案件始末,市府同仁會配合檢方進行調查,市長鄭文燦不預設任何立場,亦期昐司法查明真相、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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