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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針對媒體報導機場捷運可能於5月20日前通車一事,桃園市長鄭文燦受訪時表示,機場捷運已經興建10年,由交通部負責驗收,他認為,驗收應該要「依照合約」、「符合法律」,並在「安全無虞」、「系統穩定」的前提下通車。通車日期不是以5月20日為基準日決定,而是要看是否依照合約通過驗收?不必為了政治的考慮而通車。
鄭文燦指出,機場捷運的測試項目,應該要合格過關、符合合約才能驗收通車,不管520以前或520以後都一樣。如果修改規格、降低規格驗收,而違反合約的規定,這樣的作法就很難接受。在通車速度方面,也要視合約是否容許有運轉速度變化?如果不允許修改通車速度,而任意修改造成違反合約,這樣也是不被接受的,重點仍在於合約的內容規範要被尊重。
鄭文燦強調,機場捷運不能變成機場慢車,必須要按照合約標準通過測試。目前交通部驗收的項目有些還沒有過關,呼籲交通部繼續把關,沒有通過測試的項目交通部也要改善完成,桃園捷運公司才會接手營運。機場捷運最後通車階段民眾的期待很高,但仍要按照合約規定來進行。只要能夠通過合約規範,520之前通車我們並不反對,如果通不過,硬要以520作標準,變成政治通車,這樣也沒有必要。按照合約來驗收,這是市府唯一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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