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常有部分的汽、機車駕駛人為突顯個人喜好或引人注意,將車輛進行改裝或拆除消音設備後於道路上馳駛,嚴重影響桃園市民的生活安寧,桃園市議會多位議員要求有關單位重視該議題。
桃園市府警察局為有效取締改裝車及噪音車輛,於4月18日起強力執法,積極聯繫監理站及環保局共同執行「改裝車輛稽查及噪音檢測」專案勤務,利用夜間及每個週末假日時段,擇轄內重要路段及改裝車輛易聚集的熱點,鎖定非法改裝、噪音擾人之車輛,主動攔檢取締,違規駕駛人不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警方更要求車主將車輛送到監理站檢驗,持續追蹤後續車輛復原狀況;另為斷絕源頭,警方並針對可能提供違法改裝之汽機車改裝修配業者全面清查,總計列管74家並加強約制。
截至5月1日止,統計2週時間內,警方舉發非法改裝及拆除消音器車輛共計739件;另針對一般巡邏盤查到疑似非法改裝及拆除消音器的車輛,予以錄影及拍照蒐證後,通報監理站及環保局強制檢驗共計1267件,取締成果顯著,展現出警方執法力度與強度,同時兼收危險駕車及酒後駕車防制效果。
警方表示,時序已進入夏季,騎乘改裝機車的青少年愈來愈多,深夜經常吵到市民無法成眠,機車呼嘯而過,高分貝音浪已讓很多市民忍無可忍。而在臉書「爆料公社」上,網友張貼出警方取締非法改裝車輛之執勤照片,多數民眾均紛紛表態支持,對警方之執法作為深感「讚」同,不到1天時間內,已獲民眾3萬1仟餘人按讚。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印宮呼籲,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另改裝排氣管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緩。再次提醒所有車主請勿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品質。
圖說:桃園市警方為消弭深夜噪音,嚴正執法取締違法改裝車輛,遏止危險駕車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