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昨日主持市政會議,聽取新聞處有關「市府104年度重要活動分析暨未來精進方案」報告後表示,市府舉辦活動可以展現團隊的行政能力,同時也可讓市民參與,認識這座城市的各種面向,是創造幸福城市的必要條件。104年度市府舉辦82項、218場次重大活動,為了避免活動撞期並提升宣傳效果,各局處及區公所應建立全市、局處及各區活動行事曆,並設定成本效益和KPI指標定期檢討;各項活動也需搭配適當的行銷宣傳,鼓勵市民踴躍參與,創造最大的活動效益。
鄭文燦指出,為了掌握各重大活動期程,避免撞期,應建立活動行事曆,完整列出1至12月的各活動項目,並且考量活動屬性、參與者、地域和天氣等因素,平均在各個月份舉辦,讓每個月都有適合的活動提供市民參與。舉辦活動適當的參與人數也很重要,要搭配行銷推廣。目前市府舉辦的活動,參加人數約是升格前的兩倍,代表市民參與意願提高。行銷方式除了常見的舉辦記者會、利用既有管道宣傳以外,更要找出活動亮點、創造話題,讓市民朋友喜歡參加活動。
鄭文燦強調,各局處和區公所應重新檢視各項主辦活動,建立活動成本效益分析及KPI指標,並且定期檢討,讓活動都能展現價值,讓更多人認識這座城市的多元面貌。
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104年度本府舉辦最多活動的局處分別是文化局(24項)、觀旅局(11項)和體育局(11項),重大活動主要集中在9月(13項)、10月(11項)和7月(10項)舉辦,南、北區活動數量約為各半,呈現平衡分布。 張惇涵指出,目前各局處活動有舉辦月份分配不均、宣傳不夠、缺乏亮點及無法呈現各區特色等問題,未來會透過年度重要活動計畫審查、重要活動整合季報及月報會議等機制,共同確認年度亮點盛事、每季及每月重要活動期程及行銷規劃,以充分發揮活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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