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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年利用車牌自動辨識系統實施定點式拍照查緝違章車輛,針對未繳牌照稅或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的車輛,如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即予以拍照舉發。
該局呼籲民眾,若有欠繳使用牌照稅者,應儘速向該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繳納;車輛如已逾期驗車遭註銷牌照者,亦請向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驗車領牌或繳銷牌照事宜;否則經查獲者,除補稅外還要處以罰鍰。
欠稅車輛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處以滯欠稅額1倍以下罰鍰;停駛、繳(註)銷牌照車輛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處罰不輕,切莫因小失大。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服務。總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59。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2至604。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10。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及212。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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