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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關務署臺北關表示,該關於今年12月7日晚間23時許,會同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人員攔檢本國籍梁姓旅客自倫敦搭乘長榮航空第BR-068次班機入境之托運行李,查獲走私4件象牙雕刻品,總重3.1公斤。經鑑定結果,為現生象之象牙,屬1級野生動物保育類產製品,全案移送航空警察局繼續偵辦。
該關說明,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如有違反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規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該關呼籲民眾,出國旅遊如購買野生動物產製品,須查明是否屬保育類產製品,入境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觸法受罰。 圖說:關務署臺北關查獲入境旅客攜帶保育類象牙雕刻品4件,總重3.1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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