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當您看到頭戴斗笠,身穿「人民作主」白T恤的人,就會想到人權鬥士林義雄,人民作主縱貫線志工多人昨日上午抵達桃園火車站,發放還權於民補正公投法承諾書文宣,希望選民能要求支持的候選人簽署「還權於民‧補正公投法」承諾書,期能在全民共識中爭回人民應有的「直接民權」。

  人民作主執行委員黃國昌教授表示,立委,是人民的代議士,經由選舉投票的民主輸送帶,人民將權力委由立法委員行使。但這不表示代議民主可以用「高成案、高連署、高投票」的「技術性杯葛」三高手段,封殺人民直接民權行使之路。這不僅違反了憲法所保障的直接民權,更是違反公投法第一條確保直接民權行使的精神。

然而現行公投法與總統選罷法相較,公投,竟比選個總統還困難!以宋楚瑜先生參選總統為例:宋楚瑜領表即可成為被連署人;公投卻要有最近一次總統選舉選舉權人數總數的千分之五,約9萬人才能提案。

連署成案門檻:宋楚瑜只需要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約25萬人即可連署成案;公投竟然需要總統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約90萬人才能連署成案!

  投票門檻:目前台灣總統以及各級民選政府官員、民意代表選舉,均規定得票最多之候選人當選,也就是相對多數即可。但公投卻必須要有超過一半有權投票者出來投票,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才能通過。換言之,沒出來投票的人,就等於投下了否決票!

  這就是現行公投法諸多不合理的「高成案、高連署、高投票」的「技術性杯葛」三高手段,完全封殺人民直接民權行使之路!

人民作主認為,國民黨立院黨團於2009年1月12日針對離島建設條例提案增設第10條之2,排除了「投票權人1/2門檻」之限制,該修正案更獲得國民黨黨團71人全數通過,何以「博奕公投不必有投票門檻限制,其他公投則有必要」?所謂合法,就是合國民黨黨意的「黨法」而已,在國民黨高喊「人民是頭家」時,卻處心積慮杯葛作為「頭家人」行使「頭家」的權利,因此,人民作主志工希望選民能要求候選人能簽署「還權於民‧補正公投法」承諾書,讓全民早日真正當頭家,能落實「當家作主」權利之行使。

圖說:人民作主縱貫線志工巡迴全國各車站發放還權於民補正公投法承諾書文宣,希望選民能要求候選人能簽署「還權於民‧補正公投法」承諾書,讓全民早日真正當頭家,能落實「當家作主」權利之行使。(記者徐玉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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