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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方便納稅人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稅款,即日起新增信用卡、轉帳等繳納方式,納稅人於繳納期限內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行動條碼即可進行線上繳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稅人滯納之稅款及罰鍰,執行機關進行強制執行前,會先寄發傳繳通知,應繳金額3萬元以下案件可於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惟應繳金額逾3萬元者,則須至移送機關開立繳款書或購買郵政匯款郵寄繳納。納稅人接獲傳繳通知如屬無條碼,或不方便至便利商店繳納者,可向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即可線上繳納,省時又方便。   

 

該局提醒納稅人如有應納稅捐,請儘速繳納,以免遭移送執行,導致多負擔滯納金及執行必要費用等金額。如仍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分局)服務電話,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局 3326181分機2582-2585、2587。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402、407-409。大溪分局 3800072分機308、309。楊梅分局 4781974分機308、309。蘆竹分局 3528671分機3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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