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您的愛車使用牌照稅是否繳清?車輛是否定期檢驗?牌照是否掛於原車?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為欠繳使用牌照稅、車輛逾期未檢驗遭監理單位註銷牌照或是移用牌照等,一旦經警方或其他有關機關查獲有「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之事實時,車主除了會收到交通罰鍰外,還會被依使用牌照稅法分別裁處1倍至2倍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維護租稅公平,全年運用警察機關通報之違規舉發、車輛車牌自動辨識系統及路邊停車收費停車格檔案等方式查緝違章車輛,如果您的愛車滯欠使用牌照稅,或逾期檢驗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遭查獲有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的記錄,將依規定處罰,請您注意自身的權益,避免受罰。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地方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總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63、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2至604、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317、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308),該局會有專人為您解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的頭像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地方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