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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來自全縣13鄉鎮市220位調解委員群集一堂,舉行「桃園縣99年度調解研習會」,相互交流與實務研討,縣長吳志揚並應邀頒獎與14位獨任調解績優人員。
99年度調解研習會,假大園桃禧飯店舉行,會中邀請桃園地院法官吳元曜,就調解法令規定、調解內容可能碰到的爭議,以及調解內容對當事人權益的保障等等逐一說明與講解。
吳縣長則應邀頒發調解件數最多的績優人員獎章,感謝他們對平息糾紛、減少訟源所作出的貢獻。吳縣長指出,我國所制定的調解制度,目的在於因法院訴訟案件過多,往往造成訴訟時間過久,所另闢替代性解決糾紛的機制。
吳縣長表示,據統計98年桃園縣13鄉鎮市詗解委員會共受理6962件調解案件,經調解成立的案件有5101件,成立比率高達75%,顯現調解委員會的確發揮極大的功能。他表示,目前坊間調解案件多半以車禍為主,且經調解後,多半多能讓當事人排除自我成見,避免紛爭擴大,減少訟累與不和,因此,調解制度的確可以讓社會達到更祥和的境界。
圖說:縣長吳志揚並應邀在「桃園縣99年度調解研習會」上,頒獎與14位獨任調解績優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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