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代徵人代徵稅款需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以免失去獎勵金之權利甚至逾期受罰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娛樂稅代徵人代徵的稅款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主管稽徵機關將按所徵的稅款給予1﹪的獎勵金,且該獎勵金直接由代徵稅款中扣除。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娛樂稅法規定,娛樂稅代徵人每月代徵之稅款,應於次月10日前自行填用自動報繳書繳納。若是經營方式特殊或營業規模狹小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課徵者,則由稽徵機關填發繳款書,應於送達後10日內繳納。上述代徵人無論是自動報繳業者或查定課徵業者,如未於上述規定期限繳納者,將無法獲得獎勵金;而且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被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甚至會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稅務局在此特別呼籲娛樂稅代徵人,務必將代徵的稅款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以免失去應有之權利,甚至逾期受罰。
娛樂稅稅單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囉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地方稅務局對於娛樂稅稅單已全面條碼化,因此,2萬元以下娛樂稅持三段式條碼繳款書,可就近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以現金繳納,繳稅便利且免手續費。惟逾期繳納須加徵滯納金案件則不適用,仍須至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方便納稅人持自動報繳繳款書就近於便利商店繳納,不必一定得到代收稅款機構繳納,財政部自99年7月1日起,已開放納稅人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操作自動報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
民眾若對娛樂稅繳納方式仍尚有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800-31-6969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或撥3326181轉2471-2477,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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