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大溪警分局昨天根據民眾檢舉,在向桃園地檢署取得搜索票後,飛象過河前往龜山鄉虎頭山查獲一起公然違法陳列販售森林主、副產物,並起出山葡萄、台灣天仙果、肖楠等物,偵訊後將嫌犯劉家新依竊盜及違反森林法罪嫌究辦。
大溪警分局偵查隊是於日前接獲民眾檢舉,表示在龜山鄉虎頭山一帶有人違法販賣森林主、副產物,在向檢察官申請取得搜索票後,於昨天上午前往龜山鄉虎頭山查獲男子劉家新(五十三歲、有傷害前科)在虎頭山停車場內販售各式各樣的森林主、副產物,經會同到場的林務局專員鑑定後,認該批森林主、副產物都為多年生植物,只有在國有林地內才可能長得如此碩大,且贓物表面有載土、鋸切面為剛掘起,顯然為竊挖而來;又劉嫌對於所販售之產物來源支吾其詞,無法清楚交代,遂員警旋查扣該批贓物,並將劉嫌帶回偵辦。
劉嫌偵訊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警方所查扣的肖楠一塊(十七公斤、市價六千元)、山葡萄二捆(共重四公斤、市價一千二百元)、台灣天仙果二段(共重十六公斤、市價一千六百元)及樟樹二塊(共重二十八公斤、市價一萬一千元)等,係分別向綽號「黑仔」及「張仔」等不知姓名等二人所購得,非其所竊;但劉嫌對二人身份及聯絡方式均無法交代,且購得方式反覆其詞,顯然為推脫之詞,偵訊後依違反森林法及竊盜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圖說: 圖為警方所查獲男子劉家新所違法販賣的森林主、副產物。(記者陳威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