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建國百年,桃園縣各鄉鎮市為落實性別平權,同步提升婦女能力,結合民間力量共同維護及倡導婦女權益,辦理本縣婦女支持性服務課程,期透過婦女再教育以發掘其潛能,間接培養女性人才並積極促進參與社區、公共事務,以維護其個人權益及增進公共利益,特訂定桃園縣婦女福利支持性服務補助要點。
補助項目如下:
(一)一般性補助:
1、提升婦女權益方案:以促進性別平權、婦女保護、人身安全(含性騷擾防治)、提倡家務分工、婦女照顧者經驗分享、促進婦女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婦女社團組織能力培訓等為主之相關服務方案,含訓練、講座課程、座談研討會議及相關服務活動等,並得包括CEDAW宣導短片及講座、愛滋病防治、理財觀念、環保、節能減碳、法律等課程。
2、提供婦女支持性及成長性服務:婦女生活資訊教育訓練、促進一般婦女學習成長之講座、支持團體、研習及相關服務活動。
3、宣導多元家庭價值、促進家庭關係、親職教育、親子讀書會及促進多元文化適應(融合)等課程或方案等新住民相關服務活動。
4、辦理單親弱勢家庭服務活動:單親家長支持團體、親職教育、知性成長講座及其他相關服務活動。
5、婦女福利工作人員專業訓練:相關法規與專業知識之研習、增進工作人員性別敏感度與性別平權意識之培訓等,需開放本縣婦女團體參加,如以講課形式參與人數達三十人以上,團體形式參與人數達十二人以上。
6、辦理婦女節相關服務活動。
7、社區成長教育學苑班:
(二)政策性補助:
1、弱勢婦女就(創)業育成整合性服務:促進特殊境遇婦女、單親、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中高齡、新住民或原住民婦女等就(創)業之服務方案,每週至少開設六小時課程,持續三個月。
2、社區關懷婦女志工外展服務:培育特殊境遇婦女、單親、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中高齡、新住民或原住民等婦女擔任課輔員、關懷訪視員或其他社區服務工作(前開弱勢婦女參加人數應占半數以上),辦理教育訓練至少四次(含)以上,每次三小時,並於訓練後實際從事社區關懷弱勢服務(開辦弱勢家庭課後照顧或新住民家庭外展訪視)之相關活動,持續至少三個月,且每人每月至少提供十案(次)社區關懷弱勢服務;課後照顧每週至少3次,每次2小時。
3、其他婦女福利具創新性計畫。
圖說: 桃園縣各鄉鎮市為落實性別平權,同步提升婦女能力,結合民間力量共同維護及倡導婦女權益,辦理婦女支持性服務課程,期透過婦女再教育以發掘其潛能,間接培養女性人才並積極促進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記者潘瑞如整理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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