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記者陳寶印大溪報導】同是大溪鎮民的吳姓女子及龍姓、王姓夫婦,去(一百零二)年十二月間在大溪鎮公園路發生車禍,吳姓女子騎機車經過公園路時,正好龍姓夫婦在商場購物後橫越馬路,造成吳姓女子失控撞上摔倒,經送醫急救右眼竟失明,向大溪調解會請求調解,吳姓女子要求對方要賠償她三百萬元,雙方一度鬧僵,經調解委員多次調解後,最後達成協議,以九十萬元和解。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十二月二十日晚間六時半許,地點在大溪公園路上,當場吳姓女子騎機車從大溪方向轉公園路欲回家中,而龍姓及王姓夫婦卻從賣場購物後橫越馬路欲至對面的教會,由於當時天晚,又下著雨,視線很差,加上二人未行走斑馬線,而吳姓女子是看到綠燈才通過,龍姓夫婦等於闖紅燈,事情發生後,吳姓女子送醫救治,經林口長庚醫院醫師判定右眼失明,龍姓夫婦雖也分別受傷,但較無大礙。
吳姓女子最近傷勢獲得控制,十日上午至大溪調解會調解,開出和解金額為三百萬元,表示她的眼晴不但失去,而且一輩子要找工作也困難,等於成了殘障,而龍姓夫婦也表示他們家境不寬裕,無法拿出高額三百萬元的和解金,雙方一度鬧得很僵,最後經調解委員多次調解及說明日後訴訟的利弊關係以及會曠日費時後,雙方同意以九十萬元和解,而吳姓女子也考量對於的經濟能力,且龍姓夫婦也十分誠意,決定讓龍姓夫婦付款,當場都簽下調解書,免於淪為興訴的命運。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