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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坊間不少餐飲業者為了招攬生意,除了提供飲食外,還設有卡拉OK供顧客盡情歡唱,希望透過多樣化服務增加營業收入,卻沒有想到幾台卡拉OK,還涉及到娛樂稅問題,而遭到稅捐稽徵機關補稅及處罰。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照娛樂稅法的規定,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業者,應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果沒有辦妥相關手續,除了要追繳娛樂稅外,還會被處以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是所漏稅額5倍至10倍的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餐廳或小吃店在裝設卡拉OK的同時,別忘了要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免得還沒賺錢,先被罰錢,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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