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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有位民眾詢問:「以房屋抵繳遺產稅需要申報契稅嗎?如果房屋是沒有保存登記者,於繼承財產分割協議後,除了到地方稅務局申請更正房屋稅籍外,還需要到公所申報契稅嗎?」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契稅條例第2條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等6項,為契稅之課稅範圍,故以房屋『抵繳』變更登記為國有財產時,是不課徵契稅的。

至於繼承財產分割不動產,不論分割後之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依相關稅法之規定,是無需申報契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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