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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針對報載稱,桃園機場捷運三個站有站無路,桃園縣府隨即提出說明,自民國87年至91年間,交通部委託長生公司辦理機場捷運車站及周邊土地開發BOT案,推動議約失敗,其後高鐵局才接手續辦規劃興建。因高鐵局僅就捷運沿線及車站用地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及取得,並未同時辦理車站周邊都市計畫,導致車站與周邊土地開發脫節。

  桃園縣府指出,此後中央交通部、內政部營建署於99年著手推動車站周邊都市計畫及審議,其中A10山鼻站已通過內政部都委會審議;A20興南站及A21環北站即將通過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均可於今年辦理區段徵收。另A11坑口站、A15大園站及A16橫山站位於非都市土地,但因交通部「桃園機場園區特定區計畫」開發範圍遲未確定等因素,導致3處車站遲未通過中央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同意辦理都市計畫擬定。縣府基於期程緊迫,不再寄望中央,才自行續辦A11、A15及A16三處車站擬定都市計畫作業。

  機運捷運之規劃及開發建設乃中央交通部及相關部會權責,該案凸顯出中央部會(經建會、交通部、內政部營建署等)橫向溝通聯繫之不足,縣府雖無從參與主導,但基於地方政府立場,當時亦應有所警覺。吳志揚縣長上任後,發現問題之嚴重性,多次親自拜會中央行政院、交通部及內政部營建署,促請中央政府積極完成機場捷運車站周邊都市計畫及開發,以利縣民方便搭乘捷運並帶動車站周邊發展。

﹝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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