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為全國工商大縣,受廢棄物清理法列管之事業超過4800家,居全台第一,縣政府環保局為方便列管事業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9月1日起設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快捷審理服務窗口」,針對「簡易案件」集中統一由專人受理,即送即審。
環保局表示,桃園縣全縣受廢棄物清理法列管之事業超過4800家,列管事業自96年起,平均每月增加100餘家次,目前每月受理件數約300至400件,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每家次審結天數為9.5天,環保局為提供便民服務,有效提升廢清書審查實質效率,縮短業者申辦作業時程。決定率全國之先,設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快捷審理服務窗口」(快捷窗口),針對「簡易案件」集中統一由專人受理,且即送即審,預估審查作業一天內即可完成,連同發文只要3個工作天。
環保局對於快捷窗口受理之「簡易案件」係指:一,不涉及空、水、毒、清理、處理及其他許可之案件者。二:事業製程為單一生產線且2項單元以下者。三:製程內容其原物料為10項以下者。申請業者須同時符合上述三項條件之資格,且這類案件佔申請案件之比例為3成5。
環保局指出,「快捷窗口」設立於環保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桃園市縣府路1號10樓),自101年9月起開始受理案件申請,受理時間為辦公時間早上9點至下午3點,為減少受理民眾等待時間,每人原則以2案件為限。申請民眾可從環保局網頁下載自主檢核表(www.tyepb.gov.tw便民服務>常用表單下載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廢清書簡易案件自主查核表項下),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簡易案件審查資格。若自評結果符合資格,則可直接至快捷窗口處送件。
環保局強調,快捷窗口設立係提供業者便捷之廢清書審查作業,可有效縮短作業流程和時間,降低填報內容錯誤情形及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請符合「簡易案件」之申請業者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