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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李男因案入獄,在獄中掛念家中老父,因父親年歲已高且身患重疾,加上陸籍配偶又失聯多年,家裡無親人可照料父親,希望能尋求社會資源,因而向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申請長期照顧服務的協助。
  

案經衛生局長照中心之照顧管理專員評估,該長者所需的長期照顧服務項目為居家服務,由居家服務員協助該長者之環境清潔、衣物洗滌、陪同或代購物品,並轉介其他社會資源後,已使該長者獲得基本生活照顧,也使得弱勢的獨居老人不至於無人關心、照料,後續也將配合長照中心照顧管理專員之訪視,持續關心李姓長者,並且告知李男其父親生活狀況,讓無法在身旁照顧父親的唯一兒子得以安心。
  

長照服務是以「全人照顧」的原則,提供需要長期照顧服務的民眾完整性、持續性、可近性的照顧服務,並協助家屬減輕照顧負擔,以使民眾能獲得適當的醫療及生活照顧。
  

該案例提到的居家服務外,截至101年度6月底,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推廣之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及喘息服務已提供服務予4,835人,其中居家護理計3,463人,較去年同期成長2.72倍,居家復健計1,247人,較去年同期成長1.26倍,而喘息服務亦達127人(1,229人日),桃園縣衛生局呼籲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中,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實際居住於復興鄉之原住民、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僅iadls失能且獨居之老人,有以上服務需求之家庭,可撥打縣民服務諮詢熱線1999或撥長期照護科專線03-332-1332洽詢,另於桃園縣長期照護全球資訊網http://www.care.tychb.gov.tw/提供相關資訊可供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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