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八德市陸光四村國宅磁磚剝落,中央內政部營建署不同意墊支,縣府擬以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方式或向內政部營建建設基金管理會借款方式辦理修繕,並以分期攤還。
十二年前完工的八德市陸光四村近二千戶住宅,因外牆施工品質不良,每棟大樓外牆磁磚剝落情況普遍,縣府為徹底解決問題,獲中央內政部營建建設基金管理會七千萬元經費要給陸光四村作最好的拉皮手術,並已發包施工,並同時於98年1月21日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經最高法院於100年底民事裁定磁磚脫落認定廠商責任罹於時效(未於94年11月13日前對廠商提告)而予駁回後,內政部營建署即不再同意墊支,致拉皮工程於9月5日喊停。
縣府城鄉局表示,興建工程於88年11月15日竣工驗收合格,自92年起即有磁磚脫落情形,依契約規定工程保固期為5年至93年11月14日止,於保固期屆滿後97年2月27日止,施工廠商德昌公司仍依據縣府通知續行辦理磁磚隆起破損修繕事宜,但因之後便不再續行修繕。縣府除依據「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提送廠商至工程會登錄為不良廠商,並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判決,磁磚脫落認定廠商仍有責任,惟請求罹於時效(未於94年11月13日前對廠商提告)致縣府請求無理由。縣府審酌判決結果續辦上訴,經最高法院於100年底民事仍裁定「上訴駁回」。
城鄉局說,國宅是政府興建,在法律上政府有責任,外牆磁磚脫落會打到民眾是公安問題,中央內政部營建署不同意墊支,後續解決方案,將朝配合都市更新,以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方式或向內政部營建建設基金管理會借款方式辦理修繕,希望中央協助相關申請作業,本府俟後續修繕經費確定後,即辦理復工。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