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衛生局為服務民眾,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將自102年1月起指定11家醫院(附件1)提供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評估服務,並結合各鄉鎮市公所設置單一窗口(附件2),受理身心障礙民眾諮詢及申辦服務。102年1月起,由衛生局負責辦理包括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補助15項及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補助3項(附件3),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並於最近一年內居住於國內超過183日者,可檢具相關文件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理(申辦流程如附件4)。
民眾若有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相關問題需要協助,可直接洽詢13鄉鎮市公所或桃園縣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詳情請洽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公布欄之新聞稿及最新消息。網址:http://www.tychb.gov.tw/100/news/index.aspparser=9,8,40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