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科貓頭鷹專案人員由曾繁信股長率隊,日前深夜再次前往大園二期工業區週邊巡查,發現遠東精密化學公司廠區後方又有紫紅色廢水排放。環保局一天之內連續查獲大園鄉遠東精密化學公司將未經處理的紫紅色強酸性廢液,繞流排放至雙溪口溪,惡意偷排,挑戰公權力,環保局除決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認定違規情節重大,予以勒令停工,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另外,環保局也將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2條,追究環保專責人員之責任,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環保局指出,遠東精密化學公司於5月2日上午才剛被查獲繞流排放黑褐色廢水,事隔不到一天又再度於2日深夜偷排紫紅色強酸性廢液,污染行徑相當惡劣。稽查人員並發現,廠方人員於處理控制面板,私設馬達控制開關,俟機將暫存槽內未經處理的廢水,以馬達抽出廠外,偷排至雙溪口溪。稽查人員於排放處及暫存槽採樣檢測,PH值都低於2,證實屬同一污染來源。
環保局表示,遠東精密化學公司係是染料製造領導廠商,卻罔顧企業社會責任,放任員工將酸性廢液直接排放到雙溪口溪,嚴重污染水體水質。稽查人員除當場責令立即停止排放,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認定違規情節重大,祭出勒令停工處分,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並依廢棄清理法46條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得處一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罰金。
此外,因偷排廢水而涉及不法利得者,並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追繳,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圖說:大園遠東精密化學偷排廢水,環保局勒令停工並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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