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教育局針對有關家長出面反映,本縣某校教師疑似在校販賣有感佛珠等物品,校方接獲訊息已立即進行調查,該師行為顯有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國小、國中、高中、高職的教師不得在外補習、兼職,若違法,將依法記過處分。

 

因此,桃園縣府教育局要求該校立即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最重予以停聘、解聘,另有關疑似販售健康膠囊,將移請衛生局查察。

 

該局將再次重申,請各校務必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老師應有專業的倫理,若違反相關規定,將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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