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大溪鎮自成為十大觀光小城之後,無論人潮及車輛均眾多,尤其是假日必定發生嚴重大塞車,加上聯外道路不足,造成遊客不便,縣府為解決塞車困擾,決定在大溪鎮內規劃三條大型車輛的轉乘地點,鎮所及地方人士雖有意要將轉乘地點設在大溪埔頂路軍方運輸群的地點做為轉乘站,而且也有信心取得該土地,但是負責規畫的工程顧問公司卻表示要設在大溪交流道員林路一帶,由於必須大肆辦理徵收私有地,引起地方不悅,目前該案處於爭議階段,地方人士希望能設在埔頂運輸群的土地,一來不用徵收過多土地,而且取得容易,加上離高速公路大溪交流道也不遠,何樂而不為呢?
據悉,大溪鎮和龍潭鄉近幾年來人多車多,加上大溪去年榮膺十大觀光小城,因此,遊客更是擠爆大溪,造成嚴重的交通阻塞,為了解決交通問題,縣府有意在大溪設置大型車輛的轉乘站,並在工程顧問公司的規劃下,共規劃在台六十六線大溪起點處旁、北二高大溪交流道往大溪方向的員林路目前已設置(入日意象)地點以及埔頂路軍方所屬的埔頂運輸群之土地做為轉乘地點,該三個地經過討論後,以埔頂路軍方所屬土地及大溪交流道出口的員林路口為考量地點,其中埔頂路軍方運輸群的土地只需撥用,而且一旦確定後,大溪一名與總統府及軍方交情不錯的大老表示取得土地做為轉乘站絕對沒有問題,但是工程規劃公司卻表示設在員林路做為轉乘站較為適當。
對於工程顧問公司的堅持,地方人士相當不解,因為員林路的土地,大部分是私有地,必須辦理徵收,以設置轉乘站需二公頃以上為例,徵收土地就要兩公頃左右,等於全部必須辦理徵收,而且該筆土地日後一旦啟用,對於車輛的迴轉和進出也令人憂心,至於如果設在埔頂路軍方所屬的轉乘站,則相當方便,同樣約二點五公頃的土地,公有地佔二公頃多,僅四千五百多平方公尺的私有地必須辦理徵收,而且距大溪交流道僅二千多公尺,交通十分方便,地方人士不懂為何工程公司考量要設在大溪交流道的員林路做為轉乘站。
由於地方人士、鎮所和工程顧問公司的理念不和,將造成該案勢必影響整個轉乘站的期程,而且還爆發出地方人士有大肆收購員林路轉乘站附近土地圖利的情事,嚴重影響設置轉乘站的美意。鎮所希望縣府早日定案,並能擇定埔頂運輸群的土地做為轉乘站,也因為該土地屬公有地較多,徵收私有地甚少,如此,設置在該處,才能破除有心人炒地皮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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