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由交通部舉辦的「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1年度年終視導成績」,桃園縣府除了榮獲團體組第一名殊榮之外,另在「安全教育」、「交通執法」、「安全宣導」及「肇事防制」等分項單項評比中,也都榮獲第一名的殊榮,在「砂石車安全管理」項目則包辦第二名。
桃園縣長吳志揚對於桃園縣能夠同時榮獲5項評比第一名的好成績,給予相關同仁極高的肯定,並表示,好還要更好,期勉各單位同仁還要將再接再厲,營造本縣成為最優質的交通安全環境。
交通部「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共分為五都和非五都兩組進行團體競賽,評比內容包括:「交通工程」、「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執法」、「公路監理」、「交通安全宣導」、「肇事防制績效」、「綜合管考」等項目。桃園縣政府在非五都組的評比中,成績相對亮眼,榮獲團體組第一名,並獲取高達145萬元獎金;這是繼97年得到第一名後,再次奪冠;同時,其他幾項評比,桃園縣也都以最優的成績獲獎,其中,在「交通執法」單項評比上,桃園縣更以最高分取得全國第一名。
由於近期酒駕事故頻傳,為鼓勵民眾喝酒不開車,可選擇「指定駕駛」或「代客駕車」的方式平安回家,桃園縣政府交通局邀集計程車公會及業者研商,提供「代客駕車」服務費用參考價格,若里程在5公里內收費不超過600元,10公里內收費不超過1000元,10公里以上每增加2公里,加收費用不超過100元,以期降低酒駕意外事故的發生。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指出,在今年6月起酒駕可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據統計,縣內酒駕違法案件在6月份高達1,027件,交通大隊呼籲,酒測若達0.15毫克即屬違規,若達0.25毫克以上最高可處2年徒刑、20萬元罰金,酒駕若致人於死,最高可處10年徒刑,因此呼籲民眾,酒後千萬別開(騎)車。